4月28日,平塘县检察院到案发地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罗某谊、赵某权作不起诉处理。同日,平塘县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行刑反向衔接要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对罗某谊、赵某权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专题听取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对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20年12月1日,最高检下发通知,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提出十个方面28条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对照审议意见和专项报告要求,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工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