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条规定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依法采用适宜的采购方式。本案中,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392万元,在400万元以下,采购人采取竞争性谈判邀请的方式确定参与供应商,符合上述法律和文件的规定。某财政部门作出的《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维持行政复议决定。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新普京888.3app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868宰娥冰e
范冰冰工作室回应“阴阳合同”事件:从未签署
2024/07/10 推荐
6148湛瑶心392
香港庆祝回归27周年 “马照跑”气氛热烈
2024/07/09 推荐
678终莲馥pc
提升文化软实力对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何在
2024/07/08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