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经过审查得知张某某是农民工,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即受理并当日指派了辽宁沈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到中心领取相关材料,约谈受援人张某某,详细全面了解案情。由于受援人的请求赔偿金额与该公司赔付金额有巨大差距,第一次并没有调解成功,律师就案件情况多次与受援人张某某进行沟通,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在开庭当天促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张某某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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