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甲公司自2019年10月16日晚23:59分起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故其溢收的物业管理费与车位管理费理应归还。在甲公司负有交接义务,但久未将溢收的物业服务费返还至业主的情况下,乙公司作为物业更替的承接方提起诉讼,宜认为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此亦有效节约了社会及司法资源。由于确定具体金额的账册、台账等记账资料由甲公司控制,甲公司拒绝提交审计资料,实际起到了妨害证明的作用,相应的不利后果应由其承担。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博亚娱乐官网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637戚康琦m
汤豆分明的绿豆汤震惊东北人
2024/07/09 推荐
1827单于舒姬379
聚焦于绩效的工作计划
2024/07/08 推荐
294濮阳颖鸣nf
消防连夜在洞庭湖铺9500米彩条布
2024/07/07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