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司法实践中,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指引,使司法活动不仅符合法律规范,更建设培育社会主义道德水准,以司法引领、促进全社会道德建设,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生动实践。从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到有效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从稳妥处理突发风险事件到积极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践一次次证明,“中国之治”蕴含着无限生机活力,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着有力保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