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杭州某信息公司向中国某银行浙江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由某(香港)科技公司、何某涛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和保证合同均约定纠纷解决适用中国内地法律。某(香港)科技公司与中国某银行浙江分行分别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和《质押协议》,为前述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其中,《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标的是某(香港)科技公司持有的雷某公司股票,雷某公司系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质押协议》约定质押标的是某(香港)科技公司持有的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的新某公司的股份。《股权质押合同》约定适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质押协议》约定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某(香港)科技公司根据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办理了雷某公司股票的质押登记。后因贷款逾期,中国某银行浙江分行起诉杭州某信息公司还本付息等,并要求对某(香港)科技公司质押的雷某公司股权、新某公司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西方许多环境哲学家在分析环境危机的思想与文化原因、探寻环境哲学智慧与文化传统的关系时,都不约而同地趋向认同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中华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思想、人与自然同根同源又有序列差别的思想,被西方学者概括为“在自然之中生存”的合理生态思维。中华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在这方面的确也可提供丰富的理论资源,有助于人们从新的视角看待自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弘扬崇尚自然的思想,有助于为中国和全世界人民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