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一定要有典型性。”会议指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都是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最高检指导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要以“高质效”为标准,树牢质量意识、精品意识、典型意识,注重通过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提炼司法规则、体现司法规律,更好指导和引领检察履职办案。要加强统筹,把握好案例编发的时、度、效,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实现更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案例的价值要切实体现到引导高质效办案上。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都要加强案例的学习运用,不断提高自身履职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不懈努力。21世纪韩中交流协会会长金汉圭代表韩方致辞。他表示,32年前,邢海明作为韩中建交后首批来韩工作的中国外交官直接参与中国驻韩使馆建馆,此后长期投身对韩工作,是韩中关系发展的见证者、亲历者和贡献者。特别是担任中国驻韩大使四年半来,邢海明为推动韩中关系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韩国各界人士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希望今后继续关心支持韩中关系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