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公告中明确,重点举报内容包括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住院、过度使用耗材等过度诊疗行为;在药品准入、医疗设备、试剂耗材、后勤货物服务采购、基建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的问题;通过小病大养、分解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的问题;医务人员收受药品耗材“回扣”、违规收取咨询讲课推广费、违规吃喝收礼等问题;经线上或线下途径转介患者、违规引导患者院外购药等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最高检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刑事追究只是最后的惩罚手段,应抓小抓早,防微杜渐,通过办案助力金融环境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2019年6月27日,最高检围绕及时发现查处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向中央有关部门制发了“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努力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者初始阶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