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某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某投资公司人工湖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投资公司私设排污口,将地热电厂停产期间未完全封闭的地热水井作为水源用于温泉洗浴等项目,温泉洗浴及生活废水直接排入地热尾水湖,尾水湖未做防渗处理,导致尾水向浅层地下水渗透。经立案调查认定,该投资公司污水处置量超出环评批准处理规模72m/d,遂向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万元。该投资公司不服,向某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某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某投资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金沙总站4066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738堵珊紫z
受飓风“贝丽尔”影响美国超1300架次航班被取消
2024/07/09 推荐
2268许博洁426
集束职能、监管发力 黑龙江唱好服务冰雪旅游产业发展“重头戏”
2024/07/08 推荐
942葛馥宗ql
中青漫评丨以青春之姿书写新时代雷锋精神
2024/07/07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