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甲公司自2019年10月16日晚23:59分起停止对该小区的物业服务,故其溢收的物业管理费与车位管理费理应归还。在甲公司负有交接义务,但久未将溢收的物业服务费返还至业主的情况下,乙公司作为物业更替的承接方提起诉讼,宜认为符合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此亦有效节约了社会及司法资源。由于确定具体金额的账册、台账等记账资料由甲公司控制,甲公司拒绝提交审计资料,实际起到了妨害证明的作用,相应的不利后果应由其承担。目前,救援人员正在严防死守钱团间堤,已铺设彩条布10公里,并完成清基扫障、电线架设等工作。现在还在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分6个堤段分工值守,24小时不间断巡逻查险,重点做好隔水间堤薄弱堤段、单薄堤身、砂基堤段、穿堤建筑物等薄弱环节盯防和加固,及时发现并处置险情,全力以赴确保第二道防线安全。(岳阳发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