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试点的城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杭州—桐乡—德清联合体,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海南省海口—三亚—琼海联合体,四川省成都市。在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清晰的前提下,原则上具有变现价值、可处置、可抵质押的资产均可作为CB的担保资产。也即,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既可选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也可选取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碳排放权、非上市公司股权等资产,也可以不同资产的组合进行担保,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盘活存量资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