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某县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李某签订协议,该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发包建设内容,且投资方自投资金,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协议有效。关于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及责任问题,某县政府允许某开发公司未批先建,且案涉项目未能取得环评审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某县政府及某开发公司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某县政府承担70%的责任,某开发公司承担30%的责任。借“绿”生“金”,秦巴深处果香四溢。立足资源禀赋,安康大力培育秦巴山区优质猕猴桃产业带、汉江沿线优质柑橘产业带、瀛湖节令水果产业带……截至2023年底,安康建成果业现代农业园区148个,果园面积达46.85万亩,产量26.48万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