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较容易判定,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往往成为审查难点。本案以生动和易于理解的角度,向公众充分诠释了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核心是该人员是否掌握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无密可保”,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小案例保护大民生,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优化人力要素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日本央行官网发布了新版纸币票样,1万日元的人物肖像为日本实业家涩泽荣一,纸币背面是东京站标志性红砖建筑;5000日元的人物肖像为女性教育家津田梅子,纸币背面为日本民众喜爱的紫藤花;1000日元的人物肖像则是微生物学家北里柴三郎,纸币背面是浮世绘画师葛饰北斋画作《富岳三十六景》之“神奈川冲浪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