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也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协作,拓展公众参与渠道,齐河县人大常委会整合司法相关领域21名市、县人大代表组建混编专业人大代表小组,依托法治一线平台,探索建立人大司法监督“3+1”联动工作机制,3即黄河生态城法庭、黄河生态检察室、黄河生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即代表联络站,加强工作互动、监督联动,实现人大监督工作同司法工作的有机融合。第二十六条 拒绝、阻碍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对企业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企业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