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新目标,砥砺新征程。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变革,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今年6月1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以立法形式确立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我国已基本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受益人口最多、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新时代,我国制修订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长江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形成“1+N+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