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至2020年,南通市某区人民法院对涉及南通某食品有限公司、南通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12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作出执行裁定,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某区人民法院对其中某食品有限公司等6件案件立案恢复执行,执行完毕后作出结案通知书,但未解除对6家被执行人企业及相关人员限制消费令,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某区法院对南通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等另6件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上述被执行企业被宣告破产。破产程序终结后,某区法院对该6件案件未作出终结执行处理,3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仍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1家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细则》规定,法治副校长需要符合4个硬性条件: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法单位在职干警,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由区法学会负责组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和调整,《细则》还特别注明,中国法学会会员优先参与聘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