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水利部和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前启动并维持针对四川、重庆、湖北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和安徽、江西、湖南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细化部署长江上游洪水应对,以及中下游高洪水位期堤防巡查、应急抢护和人员转移避险等工作,提醒地方紧盯险工险段、薄弱堤段、历史曾出险段等风险点。二是滚动预测预报预警。密切监视长江流域汛情发展,滚动分析预报洪水过程和峰量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水工程调度和防洪抢险提供有力支撑;每日“一省一单”靶向预警,指导地方做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