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受理后,分别向某区房管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核实案涉公房权属变更情况。查明,15号院内原有25间房屋,均属个人产权,于上世纪60年代全部交公管理。1983年,房管部门作出“国家收购16间房屋、发还自管9间房屋”的落实私房政策处理意见,案涉北房和东房属于该院落内国家收购的16间房屋范围。但在2013年8月落实私房政策过程中,案涉东房被发还并登记到个人名下,后经过买卖,现房屋所有权人为李某庆。但该房一直由公房管理部门管理,且由张某实际居住。徐显明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山东大学校长、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长期从事法学理论、法哲学前沿问题等研究,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徐显明在辅导报告中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结合大量事例案例,全面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讲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