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可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不仅要程序合法,还应当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依法作出处罚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发现行政机关执法程序、实体处理结果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强化数字赋能检察监督,践行“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理念,注重解决个案背后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在行政执法“力度”与“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案件发生,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公告显示,6月24日,为了规避回风流处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报警,横山殿市镇水坝滩煤矿掘进一队中班班长原某某、早班班长张某某分别于当日13时24分、13时27分用安全套对该传感器进行包裹,当日19时54分,掘进一队井下司机孙启文将该传感器上的安全套取下,致使该传感器在此期间无法正常发挥作用,安全监控设备无法正常运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