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松”象征常青不老、坚韧不拔的精神;“竹”代表君子之道,象征高风亮节、虚怀若谷的品格;“梅”则寓意冰清玉洁、傲骨迎风的高洁品质;而“牡丹”不仅是美的化身,更是中华民族精神和优秀品格的象征。李小琳将这些具有深刻寓意的自然元素作为自己创作的题材,通过书画的形式,描绘出松的苍劲、竹的挺拔、梅的傲骨、牡丹的美丽与坚毅,表达自己对高洁品格的崇尚和追求,以及对人生哲理的深刻思考。本案是全国执行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交叉执行第一案”。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部署,三地多家法院共同参战、协同推进。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与当地党委、政府和被执行人上级主管部门密切沟通、释明利害,最终实现破局,促成双方对本案及后续系列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通过协商确定专利许可费等,让已有设备持续创造经济利益,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积极价值”,代替拆除设备的“消极价值”,既成功兑现胜诉权益,又让地方龙头企业实现已投入生产线的合法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执行一个案件,保护两方企业,保障两地经济发展”的良好效果,为依托交叉执行工作机制解决行为类执行案件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