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条例》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人才培养规划,推动建立校企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根据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指导有关高等院校、职业教育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中小微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培养创新、专业和实用人才。中小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享受有关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保障、激励等优惠政策。顾炜,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研究员,欧亚研究室执行主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百年变局下的新型大国关系”团队首席专家。2022年入选上海市“东方英才”人才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地区合作与地区战略、俄罗斯外交和大国关系。出版专著《双重结构与俄罗斯的地区一体化政策》《中俄战略协作与欧亚地区秩序的演进》,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2项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一般项目2项,近年来在《世界经济与政治》《外交评论》《国际问题研究》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