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平塘县检察院到案发地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罗某谊、赵某权作不起诉处理。同日,平塘县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行刑反向衔接要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对罗某谊、赵某权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全国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对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实事求是、科学精准、务实有效。”应勇指出,检察业务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检察业务方方面面。既要立足当下,及时发现影响监督办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予以解决,提高法律监督质效;也要着眼长远,从数据中分析研判检察业务的发展态势、发展趋势,为检察机关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要更加准确把握检察业务运行态势,促进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更加科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更加精准,更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