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原系某餐饮公司冷菜厨师,在入职时与餐饮公司签订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约定刘某负有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在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在任何方面与公司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刘某若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所取得的利益归公司所有,且应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2022年5月,刘某从该公司离职。餐饮公司未向刘某支付过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针对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条例》指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可以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购买通用设备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环节,应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技术升级、装备更新和产品迭代,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促进数字化转型升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