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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印度尼西亚Wiem Law Firm公司执行董事徐安智近两年才开始学习汉语,“因为每天都和中国客户交流,过去我要使用翻译软件,现在基本可以听懂了。”徐安智介绍,中国企业赴印尼投资必须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而印尼的许多本土律师不会说汉语,“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非常希望未来与中国、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他说。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在交流会上致辞称,目前,该校已开齐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5种官方语种专业,依托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5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学校与国外法律人才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探索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理念、新路径。
严管又是如何体现的?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这些政策要真正落地,后续工作就应当跟上:谁来促进、检查落实涉案企业自我规范、守法合规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案结事了”,经营中的违法犯罪可以不付出成本、只付出很不相称的极低成本。如果这样,对所有严格合规经营的企业而言,是不公平的,实质是不正当竞争,也无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这个大背景下,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目前,最高检还对此专设指导组深化研究、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努力推出既体现从严司法,让违法犯罪付出应有代价,又最大限度降低追诉成本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