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无论基于食品安全法,还是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及中储粮集团《中央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都不可能允许罐车混用。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全面严格排查出入库等环节使用的运输工具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运输承运单位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定,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是否规范,本是最基本的操作,如果该查而不查,就等于纵容;该承担责任而不承担,无异于帮凶。7月6日,“中储粮集团”发文称,针对近日媒体关于罐车运输油罐混用的报道,公司在7月2日要求下属油脂公司开展排查的基础上,从7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中储粮集团要求全系统各单位严格落实责任,严守工作规范,严防粮油污染风险,切实保障储备粮油食品安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