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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一号检察建议”。这是历史上第一份由最高检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的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全国检察机关与教育主管部门联合进行实地督导、明察暗访,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余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00余个。最高检会同教育部赴8个省区市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校园安全制度的落地落实。2019年,媒体曝光的几起侵害女童事件令人揪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再次凸显。对此,最高检态度坚决,强调“一号检察建议”要“没完没了”抓下去,以此为抓手,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落实。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一号检察建议’已成为撬动检察机关开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杠杆,成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重要牵引。
结合相关案例,周加海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有关情况。他表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通过审理涉及算法、生物技术、量子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鼓励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在保障新业态健康发展方面,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大数据杀熟”、平台强制“二选一”、干扰搜索引擎排序、制造虚假流量等新类型案件,保障网络环境中的公平竞争,同步加强前端治理,引导和规范互联网平台健康发展。在激发新型生产要素活力方面,人民法院通过审理相关案件依法稳慎平衡好数据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努力让数据这个新型生产要素释放出最大效能。
为促进相关问题有效整改,检察建议送达后,该院定期与相关行政机关召开长城保护工作推进会,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题堵点。今年3月中旬至4月,“燕益行”公益诉讼团队与行政机关负责人逐一到辖区7个乡镇(街道)的9个烽火台遗址进行检查验收,对实施围网工程、日常管理等情况开展“回头看”。
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的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的责任,赔偿受害人35.2万余元。上海一中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卢颖提醒,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对在其平台上注册的司机和车辆资质以及车辆所购保险是否适用于营运类车辆等尽到相应的审核义务,完善相应准入要求,使类似本案纠纷可通过商业保险等社会风险分担机制来解决,更有利于各方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