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运用丰富多元的查明途径。拓展丰富多元的查明途径是解决域外法查明难的关键环节。一般而言,作为手段的查明途径应当是开放的、不是封闭的,原则上只要有利于域外法律查明的合理途径均可加以利用,以保障准确适用域外法解决当事人争议。在案例三中国某银行浙江分行与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本案所涉多个法域的法律问题一揽子委托某域外法查明研究中心进行了查明,一次性地解决了案涉多个法律争议。 “中国的海洋经济有很多发展方向,对于全球航运市场来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对于绿色航运的投资。”克拉克森研究公司董事总经理史蒂夫·戈登(Stephen Gordon)说,航运业的脱碳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优先事项,“在全球范围内,对于港口替代燃料基础设施和绿色燃料可用性的投资方面有一些落后,这就需要港口间、政府间和船东间更加良好的合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