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离不开全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辉南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辉南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团结拼搏、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团队精神,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22年度百名先进评选先进集体”;辉南县人民法院获得了营商环境指标排名地区第二名的好成绩。今年4月,腾鳌法庭在与辖区司法所、村委会相互配合下,合力办理了鞍山首例法定监护人不履行抚养义务而被剥夺监护权案件。案涉未成年人小嘉(化名)父亲离世,母亲拒绝履行抚养义务,已失学近两个月。腾鳌法庭得知情况后迅速介入,在受理后的第二天便裁判撤销小嘉母亲监护人的资格并为小嘉指定了新的监护人。同时,积极协调民政、妇联等部门,仅用时一周,小嘉便成功回归校园。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