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受灾地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守土尽责、冲锋在前,积极投身防汛救灾抢险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各方资源力量统筹起来,把党员群众发动起来,筑牢防汛救灾抢险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做好宣传防范,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乡村广播、宣传栏等媒介,第一时间完整准确地把灾害预警、防范措施、应对情况等信息宣传到每一户、落实到每个人,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要加强预警排查,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优势和网格化治理作用,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巡查摸排,重点加强对病险水库、高位塘坝、山洪灾害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市易涝点、城乡危旧房等重点部位的监测巡查,第一时间如实报送险情灾情等信息,及时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转移避险。要做好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依托网格,逐户排查受灾情况,解救被困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饮水,有病能够及时医治。要健全落实党员应急动员发挥作用机制,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和责任区等方式,组织村(社区)党员带领群众合力救灾抢险,积极动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中的党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就近就便参与防汛救灾抢险。灾情特别严重的地区,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到村(社区)报到,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就地转化为防汛救灾抢险队。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拧紧纪律“发条”,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为防汛救灾抢险工作提供坚强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