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案发后当事人及时整改并主动停止经营活动,符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第十二条第(三)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规定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处罚。今年5月,在上海洋山海关监管下,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供油船“长航油轮”直接从保税仓库提油,为一艘邮轮加注保税燃料油。“得益于‘两仓功能整合’等新的政策机制,船用油调和成本大幅降低,整个调油、供油作业流程从7天缩短至2天左右。”公司业务总监王莹表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