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装饰公司向某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书》,投诉某采购人在采购某项目时采取竞争性谈判邀请的方式确定参与供应商,导致其无法参与投标活动,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某财政部门认为某装饰公司未参与采购活动,不具备质疑和投诉资格,依法作出《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告知书》,该公司不服该不予受理告知书,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涉及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依法、妥善办理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举行行政复议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查清行政争议事实和争议焦点,加大释法说理,引导用人单位履行工伤认定决定,从而化解行政争议,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