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加。成员无法在现场参加会议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加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一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加会议。202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本案作为督促执行案件,与山西两级法院协同推进执行,在最高人民法院一线督促推动和山西两级法院的积极推进下,地方党委、政府主动协调配合,被执行人山西某饭店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太原分行及其上级总行多次协商,2024年1月12日,当事双方就债务化解处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向太原中院申请结案,该案妥善化解,案结事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