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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解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行政复议调解贯穿行政复议案前案中案后各环节,做实做深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着力抓好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得到了行政复议双方当事人充分肯定和认可,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狄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两次分别为145mg/100ml、157mg/100ml,血检结果酒精浓度为199mg/100ml,超过80mg/100ml的法律标准,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场交通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具有执法资格,执法过程、呼气式酒精检测过程、抽血过程及血样送检过程均符合法律规定。某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履行了立案、调查、询问、处罚前告知、听证告知、送达等法定程序。综上,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依法作出维持的行政复议决定。beat·365
“如今的夏曲法庭,在创新性探索兼具调解、立案、审判、执行、法宣和基层治理为一体的路上不断前行,成为融入家长里短、讲理说情的正义使者,我们的司法服务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牧民群众都叫我们‘邻家法庭’,有事找法庭成了夏曲牧民群众的共识。”说起“邻家法庭”的蜕变历程,西藏自治区比如县人民法院夏曲人民法庭现任法庭庭长江才贡觉很是感慨。beat·365
对违建的查处和拆除是城市管理难点,也是相关部门的执法重点。本案涉及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厂房的程序问题。强制拆除厂房事关行政相对人重大财产权益,行政机关行使强制执行权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的厂房属于违法建筑,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可以任意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法建筑决定在后,拆除行为在前,剥夺了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等程序性权利,程序违法。本案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具有示范意义。beat·365(撰稿:蒲贝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