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当前,调解组织形式不断丰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69.8万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4.9万个,派驻有关部门人民调解组织4.1万个,人民调解组织基本覆盖城乡社区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此外,调解制度规范不断完善,调解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中国调解制度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