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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代表的设施联通,是中国与中亚国家务实合作发展最快、效果最显著的领域之一。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欧班列、“双西公路”等一系列设施联通项目,将中国与中亚紧密联系在一起,不仅成为中国与中亚合作的重要成就,也为中国与中亚的共同繁荣提供了坚强支撑。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不断探索设施联通新路径,特别是推动中国内陆和沿海交通枢纽成为中亚国家通往海洋的新通道。今年6月,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三国政府间协定签署,中吉乌铁路项目发展进入快车道,不仅为中亚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也为亚欧运输提供新方案,成为中国与中亚务实合作惠及周边的良好范例。
双方满意地指出,两国物流合作取得成果,强调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框架下加强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愿继续深化中欧(亚)班列合作。双方重视建设中-塔-阿富汗交通走廊,逐步实施中-塔-乌兹别克斯坦公路现代化改造,充分发挥塔吉克斯坦库里亚布市物流中心潜力,共同打造“中-塔-乌-土库曼斯坦-伊朗-土耳其”多式联运走廊。
司法改革有什么规律可循,又要达到什么目标?景汉朝指出,从改革内容看,我国的司法改革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简单到复杂”的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交易少、纠纷少、案件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司法体制改革也呈现出“强调当事人举证责任——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脉络,这一轨迹与逻辑,是对司法改革规律性认识的生动阐释,完全体现了问题导向,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司法改革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处理好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