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促进共同富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习主席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相继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军队政治工作条例》等我军党的建设主干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军事法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