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市民“被直播”,我国《民法典》第1019条明确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所以,将普通市民收录入镜公开直播,如果未经许可且没有免责的理由(比如新闻报道、执法行为等),侵犯肖像权、隐私权是毋庸置疑的。如直播中对被直播人评头论足,甚至有侮辱性、诽谤性话语,轻则需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由警方对行为人处以治安处罚,甚至还可能涉嫌诽谤罪,会面临刑罚。中心经过审查得知张某某是农民工,立即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即受理并当日指派了辽宁沈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到中心领取相关材料,约谈受援人张某某,详细全面了解案情。由于受援人的请求赔偿金额与该公司赔付金额有巨大差距,第一次并没有调解成功,律师就案件情况多次与受援人张某某进行沟通,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终在开庭当天促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赔偿张某某人民币6000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