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为完善机制,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等8部门会签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强制报告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二)坚持“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为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民政厅、妇联共同建立了“春蕾安全员”工作机制,构建各部门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形成部门合力。龙岩市建立了“春蕾安全员”分级介入机制,组织“春蕾安全员”主动排查情况,及时开展介入处置工作。目前,已通过走访主动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43条,并对11起涉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立案调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