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一般由三至七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理事会成员之间应当实行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北京修订《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分类》,创新建立“三级分类+标注类型”的用地分类体系,即18个一级分类、81个二级分类和69个三级分类以及67个标注类型,覆盖建设与非建设用地,兼顾地表、地上与地下空间,统筹考虑城市和乡村地区,设置了地下空间用途补充分类,将农村用地分类与城镇用地统一设置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标准实施后,将更好支撑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国土空间数字化治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