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扩大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首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主动权,劳动者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法入职,造成劳动者被迫签署;其次,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后,为了遵守条款往往不会轻易离职,再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再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付出多少补偿占有主动权。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不宜扩大。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3354cc金沙集团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993卫康堂l
聚焦防汛抗旱|山区大县江西修水防汛见闻
2024/07/06 推荐
7223温婵冰415
“刷新”幸福感 代表委员说养老
2024/07/05 推荐
801蓝蓓舒zv
[视频]习近平主席署名文章在哈萨克斯坦各界引发热烈反响
2024/07/04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