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全面启动社会面防控高等级勤务,加大夜经济“商圈”、夜间旅游景点、网红打卡点、小吃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力度,开展“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行动,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营造“安全就在身边”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联巡联防,进一步延伸触角、提高效能,织密社会面安全防线。四被告在未核实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通过招募兼职人员或自养网络账号充当“网络水军”,以操纵“网络水军”的方式对指定的作品、商品进行有偿“转评赞”、“直发”、“投诉举报”,其宣发或删除的信息均非网络用户的真实体验,却达到虚增客户指定作品或产品的影响力、曝光度、好评度,随意控制正当差评的负面影响等作用,破坏健康、良性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属于破坏网络信息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