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审理认为,罗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有不同身份的证人相互印证,且与罗某自述的事实相吻合。此外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某市人社局提交了关于认定工伤的反馈意见书,表示对罗某构成工伤予以认可。某市人社局在受理、审查、认定工伤过程中,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符合法定程序。为进一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关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申辩,积极解答该公司提出的疑问,协调该公司与罗某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后该公司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将军在天之灵若有知:他牺牲5年后,抗战胜利。6年后,经冯玉祥将军提议,北平市区的3条道路,被命名为张自忠路、赵登禹路、佟麟阁路。12年后,新中国领导人为这3位抗日名将签发烈士证书。他牺牲69年后,入选“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74年后,他的名字被首批列入“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