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较容易判定,而关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往往成为审查难点。本案以生动和易于理解的角度,向公众充分诠释了判定“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核心是该人员是否掌握商业秘密。如果劳动者“无密可保”,即使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也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小案例保护大民生,人民法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优化人力要素配置,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11年前,习近平主席在哈萨克斯坦首次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得到哈萨克斯坦社会各界积极回应。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大学校长谢里克·伊尔萨利耶夫回忆起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的重要演讲。他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了许多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发展,哈萨克斯坦积极参与倡议项目的实施。“习近平主席的署名文章清晰阐述了他对中哈关系的发展愿景,表明中方愿在世代友好、高度互信的基础上与哈方加深经贸、人文等各领域合作。”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