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本意是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不正当竞争,但在现实中,用人单位扩大了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无差别地与普通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的择业权造成不当限制。首先,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具有主动权,劳动者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可能无法入职,造成劳动者被迫签署;其次,劳动者签署竞业限制后,为了遵守条款往往不会轻易离职,再就业受到一定限制;再次,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对竞业限制付出多少补偿占有主动权。因此,竞业限制的对象不宜扩大。“人民军队的抗疫答卷,浓缩着人民军队的能力重塑和时代之变,彰显了一支军队在改革重塑后的全新面貌和胜战底气。”中国科学院院士、军事科学院系统工程研究院研究员尹浩认为,虽然抗击疫情是一次非战争军事行动,但检验和体现了人民军队改革重塑后的实战能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