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以立法形式确立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我国已基本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受益人口最多、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入新时代,我国制修订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长江保护法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形成“1+N+4”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立法力度之大、执法尺度之严、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此次发布的5个典型案例,涉及公司出资、买卖合同、担保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工程监理合同等常见涉外民商事案件类型,涉及美国、英国、墨西哥、塔吉克斯坦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这些典型案例中争议的域外法查明问题,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对于丰富域外法查明实践、明晰域外法查明规则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