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因为小案件里有大民生。我们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诉源治理促社会稳定。”谷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永强告诉记者,2022年1月刑事和解办公室运行以来,先后受理各类案件线索130余件,促成和解78件,在此基础上作出不起诉处理83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2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对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告知书》提出行政复议。某区人民政府以《告知书》系过程性行为,未对徐某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为由,驳回徐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徐某及其监护人不服,将某区民政局诉至区法院,请求撤销某区民政局作出的《通知书》,恢复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某区法院以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复议前置事项,徐某未就某区民政局的《通知书》申请复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徐某及其监护人提出上诉、申请再审,均未获支持。2023年10月,徐某及其监护人向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