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某县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与李某签订协议,该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发包建设内容,且投资方自投资金,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涉协议有效。关于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及责任问题,某县政府允许某开发公司未批先建,且案涉项目未能取得环评审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某县政府及某开发公司对造成的损失均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造成的损失,法院判决某县政府承担70%的责任,某开发公司承担30%的责任。统一联盟党主席戚嘉林表示,抗战时期,台湾同胞遭受日本殖民统治的压迫,但仍坚定认同祖国,以实际行动参加全民族抗日战争。抗战胜利后,台湾社会更是“全岛狂欢庆光复”。在此纪念抗战,是要恢复被蓄意抹除的历史记忆,传承抗战精神包含的民族大义,凝聚民族感情,促进两岸关系从和平发展迈向和平统一。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