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男,汉族,1994年5月出生,2019年10月参加工作,202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岳阳县毛田镇政府应急办主任。他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在他的努力下,毛田镇的劳动保障、应急管理等多项工作都取得较好成效。他心系群众,真诚质朴,积极为百姓解难,经常走村入户,上门开展工作,背着行动不便的群众办理业务,用实际行动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深受当地群众好评。2021年至2023年,他连续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记三等功1次。2016年3月,某县政府与李某签订案涉协议,约定某县政府及时做好前期各种协调工作,李某需在30日内组织设计人员对灌区配套水电站进行规划设计,该水电站可以采取设计、审批、施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为推进项目实施,李某成立某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某开发公司在项目未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先期进行投资建设。后该项目因未通过环评审批而被叫停,双方签订的行政协议未能履行。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某县政府承担赔偿损失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