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应用在民事及刑事等方面法律问题频发,人工智能的非法应用及技术漏洞对伦理道德、隐私权益、财产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造成威胁。法律不能作壁上观,应当进行规制。”李梁表示,“完善人工智能研发、供应、使用、管理及事发机制,让人工智能在法治的轨道上合理运用。”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性善论的人性论假设,以及由此而衍生出来的“德性优先于知识”的取向,还有“以义制利”的选择原则,再如不断提升人生境界和希贤希圣的价值诉求等,这些因素都将有助于化作实际生活的样态,对人产生全方位的熏染、陶冶,潜移默化地影响并决定着人的道德人格的生成。在此意义上,中国传统文化在重建公序良俗、优化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也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