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该规定,构成对商品的性能、功能、销售状况作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会上,党委同志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交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了纪律建设形势任务,系统总结了纪律建设成功经验,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纪律规矩、为什么要加强纪律建设、怎样加强纪律建设等重大问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我们党以严明的纪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大家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内在自觉。详情